伊州大陪审团以绑架罪起诉章莹颖案嫌疑人(图)

美国7月13日消息:美国伊利诺伊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发表声明宣布(下图),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个大陪审团以绑架罪起诉章莹颖案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原定14日进行的预审取消。声明说,如果克里斯滕森最终被判绑架罪名成立,面临的最高刑罚将是终身监禁。

该联邦大陪审团7月12日向法院交回了一份指控28岁的布伦特·A·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起诉书。起诉书已交回的消息是由联邦检察官帕特里克·汉森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肖恩·考克斯宣布的。

此前安排的7月14日开庭预审被取消,法院书记官将决定审判日期。如嫌疑人绑架罪成立,其最高处罚是终身监禁。声明显示,此案有两名公诉人:联邦助理检察官布莱恩·弗里雷斯和尤金·米勒。基于已经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和调查得到的一些事实,警方认为章莹颖已经死亡。而联邦调查局、伊利诺伊大学警察局和伊利诺伊州警察局仍在继续调查此案。声明也提醒公众注意:起诉只是一种控诉,除非嫌疑人被证明有罪,否则只能假定被告无辜。

除上述信息外,声明中没有出现任何有关此案的新线索或证据。

大陪审团的决定,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按照美国法律,一起刑事诉讼案要经历警方调查、公诉人审查起诉、预审和庭审等阶段。

预审期间,联邦法院一般采取大陪审团审查方式,以确定是否存在审判的合理依据,决定公诉人是否可以正式起诉。

进入庭审阶段后,首先需进行罪状认否、挑选陪审员两个程序。在罪状认否环节,法官宣读公诉人的起诉书,被告作出有罪答辩、无罪答辩或不予争辩的答辩等3种选择。如被告自愿承认有罪,则直接进入量刑程序。由于克里斯滕森已作出做无罪答辩的决定,这意味着案件将直接进入开庭审理。

庭审正式开始后,程序和步骤极为复杂。到最后一步小陪审团评议裁决的时候,将由陪审长主持小陪审团进行秘密评议,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只要有任何“合理的怀疑”,就可以判被告无罪。如果小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公诉人可以选择撤诉或重审。如陪审团作出裁决,法官将当庭宣布结果。如被告被认定有罪,法官将在过一段时间后举行量刑听证。如果是无罪裁决,法官必须接受,并宣布将被告人当庭释放。

在庭审阶段,法官一般不是预审法官。如被告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但二审是书面审查,并不传唤证人。从庭审开始到被告接到判决书,一般案子需要两三天至一周时间,复杂案子则要数周甚至数月。

章莹颖的家人曾在法庭上表示,“首先希望尽快找到章莹颖并带她回家,其次希望罪犯付出代价”。章莹颖家人的法律顾问、芝加哥华人律师王志东表示,章的家人无疑希望罪犯被判死刑。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校方及学生等群体,也呼吁法庭公正审判,使罪犯得到应有的严厉惩处。

美国律师郑朴捷认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章莹颖案的庭审结果是很难预料的。一位有过多次联邦及州法院陪审经历的人士则表示,要说服陪审团认为被告人有罪“非常不容易”。

据悉,庭审已经安排在7月20日。嫌疑人的律师布鲁诺表示,此案案情复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他们能证明克里斯滕森对章莹颖绑架致死,那么克里斯滕森可能面对的惩罚将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嫌疑人的律师仍在为被告人争取无罪辩护。

消息来源: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

(美国华文网 圣地亚哥华文网 华文风采综合编发 网络截图 USChinesePress.com SanDiegoChinese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