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其中提到鼓勵港澳與內地社福界加強合作,推進社會工作領域職業資格互認。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梁傳孫說,註冊局日前開會討論有關問題,認為目前兩地認可註冊社工資格的方式不同,未有互認資格的基礎。
梁傳孫說,香港約有2萬名執業註冊社工,大部分均是經本地認可社工課程畢業,少部分是修畢外國認可課程或獲當地機構認可的註冊社工,而內地是透過公開試形式確認資格。他不評論是否擔心互認資格,會出現「搶飯碗」情況,強調兩地的社工訓練不同,認可機制亦不同,沒有互認資格基礎,註冊局需按法例賦予的職能為社工註冊。
另外,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在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關注綱要提出推進職業資格互認的問題,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說,政府無法代獨立的社工註冊局處理社工執業資格,綱要是框架文件,很難事事寫清楚,亦沒有計劃修改《社工註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