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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号”停靠在曼哈顿的最后一天是1609年10月2日,大副爵特(Robert Juet)在他的日记中写道:“这个岛上是一片绵延起伏的绿色丘陵。当地印第安土著称作:曼哈塔(Mannahatta),意思是:丘陵之岛。”这是历史上最早有关曼哈顿的文字记载。
接到哈德逊的航行报告后,荷兰东印度公司非常不满意哈德逊的北美之行:违背公司原计划,擅自在北美闲逛,而没有发现去亚洲的水上通道。但是哈德逊有关曼哈塔的报告却引起了荷兰商人的巨大兴趣。
在十七世纪的荷兰,戴带一顶海狸皮的帽子或在衣服的镶上海狸皮的边是一种身份和富有的标志,有点儿像今天北京、上海街头众多行走的名牌包。所以在欧洲这种无辜长一身好皮毛的小动物被迅速猎杀殆尽。
在哈德逊发现曼哈顿的一年后,嗅觉灵敏的荷兰商人航行到达曼哈顿,专门从当地印第安人收购几乎是白给的优质海狸皮。1624年,荷兰人在曼哈顿修建了第一个码头,以方便将收购来的海狸皮运回欧洲。
在欧洲人到达这个岛的一万年前,印第安人就已经在这里打猎、抓鱼和耕种了。他们是美洲东北的阿贡青印第安人的一族,叫勒那匹(Lenape)。他们不仅是出色的猎人,也是精明的物物交换商人。
1821年,一个荷兰政府公务员在清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旧文件时,发现一封1626年来自曼哈塔岛的信。信上说:今天我们从当地印第安人那儿买下了22000公顷的曼哈塔岛,价钱是60个荷兰盾的物资(珠子、锅、斧子、锄头等)。”
当时60个荷兰盾相当于现在的72美元,不过在那时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对印第安人来说,那些实物对他们更是无价之宝。在这个历史上最强的买卖中,只有一件东西没有人见过:买卖的契约。
荷兰人在世界历史上是以精于商道、善于压价和节俭小气著称。英语中有不少词汇描绘他们这个特质:go dutch (吃饭各自付账); dutch treat(荷兰人请客,从来不会付账)。
根据很多历史学家的研究证明:当荷兰人庆幸自己做了一笔空前绝后的买卖时,事实上是:将曼哈顿岛卖给荷兰人的印第安人,根本不是住在岛上的土著。
就这样,几个路过此地的印第安商贩装扮成酋长和他的随从敲开要塞的门,卖给荷兰人一个根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然后带着60盾的无价之宝和脸上的微笑,继续赶他们的路。
今天,炮台公园的一个旗杆的底座上雕刻着荷兰总督和假冒的印第安酋长交易着根本不存在的大买卖。不过这笔神奇的买卖从此改写了这个小岛的历史。随着第一批定居者的涌入,该地区迅速发展起来。
1633年在这里荷兰人在曼哈顿建造了第一个教堂。20年后,在曼哈顿定居的荷兰人达到了800人。脱离西班牙统治没几年的荷兰在曼哈顿成立新尼德兰省省府,并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当荷兰以“海上马车夫”之名称霸世界时,英国人也不甘示弱。大英帝国的舰队也开始在大洋上到处游弋寻找猎物。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前夕,约克公爵派遣了一队人马远征北美新大陆,兵不血刃从荷兰人手中夺走新阿姆斯特丹。
第二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正式割让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内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兰给英国,以换取英国占领的苏里南统治权。也有版本说,英国人以一个名为普洛伦的太平洋上的小岛,与荷兰换来了曼哈顿岛。
面积不足3万平方公里的普洛伦岛属印度尼西亚班达群岛,岛屿虽小却盛产欧洲人当时痴迷的珍贵香料肉豆蔻。因此,普洛伦岛一度是重要的贸易枢纽,曾经在世界经济史中起到核心的作用。
精明的荷兰人连蒙带骗地从印第安人手中换来的曼哈顿,转眼掉进英国人为其量身定做“坑”里。如今曼哈顿成为“好看、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大苹果(the Big Apple)”,而普洛伦岛的渔民依然打鱼为生,过着没有网络、也没有汽车的原生态生活。
日不落帝国终于开启碾压海上马车夫的模式。1686年4月27日,新阿姆斯特丹易主时恰逢约克公爵的生日,于是英王查理二世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New York),作为特殊的礼物送给弟弟约克公爵,开启了纽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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